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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万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介绍

2012-08-30 | 网络

四川省万源市人社局职能介绍:

(一)牵头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开发政策、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考核及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万工作等相关政策。

(三)负责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拟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人事管理政策办法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实施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工作,建立并实施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市政府系统人事工作;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研究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四)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考核、培训、奖励、惩戒、申诉控告等政策和单项法规;规划、指导和协调市级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

(五)负责编制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计划,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四川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考核工作。

(六)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实施就业促进工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全市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监督管理全市职业介绍机构。

(七)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

(八)负责就业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内控制度的建立和监督实施,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九)拟定全市企业职工工资宏观政策、企业工资指导性的有关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批并发布全市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审批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监督实施企业职工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政策。

(十)监督实施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贯彻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承办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办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及企业用工合同鉴证手续。

(十一)负责依法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权。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负责执行国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十二)牵头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履行市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十三)负责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指导和协调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评选表彰工作,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

(十四)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和军队转业干部岗前培训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市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等工作。

(十五)提请市人民政府决定相关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六)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川省万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市农保局

1. 宣传贯彻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组织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

2. 负责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运营和管理,确保农保基金现范运行。

3. 负责对各乡镇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核查考核。

4. 负责农村社会保险关系建立、转移、退保、建档和待遇审核、支付。

5. 负责农村社会保险费的汇集、存储及管理费的提取使用。

市就业局

1. 负责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失业金的发放,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再就业。

2. 发放《再就业优惠证》,提供相应的政策扶持,进行劳服企业认定。

3. 承担全市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咨询、失业登记、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求职用工信息的收集、发布。

4. 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失地无业农民,特殊群体(妇女、病疾人、复转军人等)的就业培训。

市社保局

1. 组织实施全市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费申报、征缴、管理、使用和待遇审核、支付。

2. 负责社会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和基金转移。

3. 提供社会保险咨询、查询服务,开展社会保险宣传工作。

市医保局

1.负责全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日常事务处理,保障医保人员的利益。

2.组织国家医疗保险制度和实施,执行达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的办法。

3.完善医疗保险体系。

工伤医保股职能职责

1.监督执行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基本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

2.监督实施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的政策及支付标准;

3.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认定及年审工作;

4.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关于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

5.监督实施用工单位职工疾病、工伤停工、生育停工期间的待遇政策及标准;

6.监督执行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7.负责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8.指导协调市医保局工作。

信访和群众工作股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研究分析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情况;

3.负责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4.督查督办重大信访事件;

5.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

6.检查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

7.负责受理全市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申诉及调查处理;

8.承办局纪检组日常工作。

社会保险股(行政审批股)职能职责

1.负责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及新农保等社会保险政策、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

2.监督执行社会保险费率、基金征缴和管理等政策;负责参保人员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审核;指导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3.拟订国家关于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4.依法监督基金监督管理法规和办法的贯彻实施;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

5.拟定全市社会保险内部审计规划,完善内控制度,组织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的评价;

6.建立基金监督网络和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

7.统筹协调各保险经办机构工作,组织、协调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工作,按照本部门授权范围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履行行政审批职能,指导协调局属各经办机构做好行政审批工作,协助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本部门窗口的工作和工作人员。

调解仲裁股职能职责

1.拟定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查处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行为;

3.组织重大劳动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4.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5.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6.负责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管理和审核,审查批复集体合同的鉴证工作。

7.指导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

劳动监察股职能职责

1.拟定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依法查处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行为;

3.组织重大劳动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4.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5.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6.负责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管理和审核,审查批复集体合同的鉴证工作。指导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

工资福利退管股职能职责

1.制定并指导全市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津贴政策标准及规定的实施意见和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计划的编制、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3.按照管干权限,负责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

4.负责全市机关、事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年限的确定和更改、连续工龄的审定工作;

5.拟订贯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政策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6.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职工困难补助和遗属困难补助的日常工作。

7.审核并发布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提出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其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8.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监督实施最低工资保障政策;指导企业搞好内部工资分配和集体谈判工资,对企业内外工资收入进行监督检查;

9.牵头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和工资集体协商规则;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

10.拟订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障政策;

11.承担企业工资福利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发布统计公报、信息及发展预测报告。

12.指导协调市机保局工作。

工资福利退管股信息

负责全市机构编制改革和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机构的三定方案;协调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市委各部委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各部委与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各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加强对市级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调整,进一步减少具体审批事项;审核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市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驻外办事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乡(镇)党委、政府的科级工作机构设置和核定乡(镇)的人员编制总额;参与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贯彻执行、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关政策;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核并办理市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的审批手续;督促检查审批后机构运行、编制落实情况,对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机构、职能进行必要的、及时的调整;负责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报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并上报市委、市政府;严格机构编制纪律,做到增人计划与机构编制相衔接,严格控制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超编进人。

办公室(信息调研股)职能职责

1.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全局政工、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绩效考核等行政事务和文印、文电、收发、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车辆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3.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拟定局工作制度并监督检查;承担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综治维稳、对口扶贫、计生、局属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

4.负责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重点课题的调查研究及调研报告的撰写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动态、重点工作及政务信息等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报送、公开和对外宣传;

5.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页)的更新和日常维护管理。

培训就业股职能职责

1.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实施公务员培训计划,牵头拟定并实施机关、事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规划,拟订并实施城乡劳动者(含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培训)职业培训规划以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

3.负责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企业在岗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工作;

4.拟订全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

5.拟定并实施全市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全市失业预警制度和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牵头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订创业、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见习政策,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

6.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市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7.落实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万就业管理政策规定;

8.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9.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管理规则和评估申报工作,指导师资队伍建设;

10.拟定并落实国家关于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意见;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办理和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申报工作;

11.负责初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初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审批,审批、颁发职业介绍机构许可证并进行年检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工作;

12.指导协调市就业局工作。

事企业单位人才管理股(万源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

1.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企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任免、年度考核、岗位设置、招考计划、转正定级等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称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4.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考核及管理、服务工作;

5.拟定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比例设置、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标准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标准的办法,制定并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及聘后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的贯彻意见;

6.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规划、组建和管理工作;

7.负责职称、执业资格考试的政策、规定的执行、指导、协调、监督并组织实施;

8.负责职称证书的办理工作和做好事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结果的使用;

9.贯彻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万工作以及国(境)外机构在万招聘专业技术骨干的有关政策;

10.组织、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考试考核工作;

11.负责办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鉴证手续。

公务员管理股职能职责

1.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管理工作;

2. 拟订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办法并监督检查;按照管干权限,负责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考试录用、考核、职务升降、任免、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回避、纪律、奖励、惩戒、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政策的组织实施;

3. 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

4. 拟订政府对公务员的奖励表彰制度、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市政府各部门的全市性评选表彰工作,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活动和人员;

5. 承办提请市人民政府决定的行政人事任免事项,承办有关人事行政复议事项;

6. 做好公务员培训结果的使用;

7. 负责制定有关人才流动的政策、规定;

8. 负责政府系统行政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划管理和政府系统行政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作;

9. 承办政府特殊需要人员调配工作;

10. 办理国家及省项目志愿者工作的相关事宜。

万源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职责

1.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工作;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的组织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转业干部随调家属的安置工作;

4.负责全市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等工作。

市机关保局

1. 贯彻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法规。

2. 制定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具体现定和措施。

3.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支付。

4. 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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