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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录考试的考试科目简介

2005-10-09 | 网络

国家人事部在总结近年来中央、国家机关考试录用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从2002年起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所遵循的原则,即分类考试,突出能力,方便考生,定时定期。

按照职位性质,报考职位分两大类,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类别中的一个部门或单位进行报考。

以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部分中央垂直管理机构中的省级机关和直属机构,部分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为第一类。以中央垂直管理机构地(市)级以下所有机关及部分中央垂直管理机构中的省级机关和直属机构,部分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为第二类。

报考第一类职位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和《申论》两科。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考查范围包括:

常识,涵盖政治、法律、经济、管理、人文、科技等;

言语理解与表达,包括以下三种题型:阅读理解(短文阅读、文章阅读)、词语表达(选词填空、词语替换)和语句表达(病句判断、歧义辨析、长句判断、选句填空);

数量关系(数字推理、数学运算);

判断推理(图形推理、演绎推理、定义判断、事件排序);

资料分析(文字资料分析、表格资料分析、统计图形分析)。

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共135-140道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时间短、题量大,这就要求考生不仅做题速度要快,还要具备一定的答题技巧,更重要的是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申论》主要通过考生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考查其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和行政管理等理论知识以公务员身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申论》试题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报考第二类职位的考生公共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一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的题型、题量、难度等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略有不同。专业科目笔试的内容、方式由各招考部门确定。

在各地实际操作过程中,考试科目可能不完全一致,部分省市可能还会考公共基础知识(涵盖政治、法律、经济、管理、人文、科技等),考生可根据当地招考公告进行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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