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山东省版权局)主要职责:
山东省新闻出版局是省政府主管全省新闻出版事业和著作权管理的直属机构。在著作权管理上,以省版权局名义行使职权。
(一)起草全省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省新闻出版业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制定全省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总量、结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改革。
(三)负责全省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监管工作,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四)监管全省出版活动,组织查处严重违规出版物和重大违法违规出版活动;负责从事出版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五)负责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的审核和监管工作。
(六)负责全省出版物内容监管工作,指导并依法审核出版物的出版计划和选题;组织指导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制定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承担组织协调工作。
(七)拟订全省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
(八)拟订全省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
(九)负责全省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国内报刊社驻我省记者站的审批和监管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
(十)负责全省印刷业的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处理涉外著作权事宜。
(十二)组织开展全省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负责出版物的进出口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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