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交通运输局职能介绍:
(一)承担涉及辖区内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公路、水路行业、城乡客运业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政策草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城乡客运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城乡客运业的规划、计划和政策;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四)负责实施全区境内国道、省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实施全区县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监督和指导乡道、村道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
(五)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城乡客运建设市场监管责任;参与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的拟订,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公路、水路、城乡客运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
(六)负责全区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和客货运输站场监管工作;负责全区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资质认证等工作;参与城市地铁、轨道交通、城乡客运业的监管和指导工作;负责全区汽车驾驶培训机构的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境内水路(内河、湖泊、水库)客货运输、运输服务、渡口、浮桥的监管工作;负责交通稽查工作; 负责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参与公路、水路运输及城乡客运有关准入制度、运营规范、技术标准的拟订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行业投融资、利用外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战备物资、抢险救灾物资和其他紧急客货运输。
(七)贯彻实施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负责交通信息化建设;负责公路、水路行业、城乡客运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统计,发布相关信息。
(八)负责全区公路、规模以上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工作;以及应急管理行业指导工作。
(九)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维护水上交通秩序,监督和指导水上交通事故和水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交通战备工作,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的有关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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