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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历城分局职能介绍

2012-07-05 | 网络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历城分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市政府、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部署。

(二)主管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确认经营资格,核发营业执照;查处违反企业注册管理法规的行为。

(三)组织监督管理市场竞争行为,依法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传销和变相传销以及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其他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依法实施各类市场(包括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生产要素市场及其他特种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监督管理各类租赁柜台经营活动和粮食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

(六)依法监督管理经济合同,组织合同鉴证,查处违法合同案件,打击合同欺诈行为,调解合同纠纷;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和以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登记工作;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七)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负责广告经营资格审批,组织查处违法违章广告,指导广告民间社团的工作。

(八)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初审并推荐济南市著名商标;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

(九)组织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人事工作;协助上级机关管理机构编制;管理财务经费、国有资产、装备、基建等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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