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农业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农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农产品生产,组织实施扶持和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负责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及农产品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配合区财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
(四)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和主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建议;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业环境监测;拟订农业地方标准;依法实施符合农产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六)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指导、协调全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农用膜、食用菌种的许可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七)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业植物防疫检疫工作。
(八)收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有关农业统计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九)拟订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指导全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有关工作。
(十一)指导农业生态环境、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依法负责有关野生植物监督管理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二)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农业外向型经济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工作和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十三)拟订全区蔬菜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蔬菜产品生产,负责实施扶持和促进蔬菜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引进蔬菜先进技术,组织实施蔬菜生产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济南市长清区农业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会务、信息、信访、行业宣传、政务信息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后勤、安全保卫、户籍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党的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拟订农业科技队伍建设规划和措施;组织农业技术职称评审和农民职称评定以及优秀乡镇农业技术人员的评选工作;组织农业和农村经济法规的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普法宣传教育;承担有关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普法教育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
参与研究有关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和保险等方面的政策建议;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农业事业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局内部审计工作。
(三)综合业务科(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牌子)
制定全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种植业发展计划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建议;预测并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调度和发布农情信息,提出季节性生产、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承办农作物各类补贴的有关工作;指导农业商品基地建设;负责种子、化肥、农药等备荒物资的储备、调拨,指导紧急救灾的灾后恢复生产;组织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产业化扶持项目的申报、监管和实施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拟订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信息发布;负责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其他事项
(一)区蔬菜技术服务中心,为财政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内部机构设办公室、标准化生产科、技术推广科、食用菌服务科、产业化经营科。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蔬菜特色品牌基地打造、标准化生产服务及新品种的引进推广、试验示范工作。
(二)原区蔬菜局所属事业单位区蔬菜生产服务站整建制移交区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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