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介绍: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电,承办上级来文来电。
(二)承办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三)负责区政府重要会议的准备和公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四)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区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五)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重要信息;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七)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对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八)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和区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和社会各方面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或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九)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负责行政事务工作,为区政府领导服务。
(十一)办理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根据有关规定,管理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区法制局、区史志办公室、区侨务外事办公室、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网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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