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介绍: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电,承办上级来文来电。(三)承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策。(五)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六)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重要信息;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七)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八)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和县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各乡镇和社会各方面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或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九)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十)负责行政事务工作,为县政府领导服务。(十一)负责侨务工作,加强对外联络沟通。(十二)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有关规定,管理县政府法制局、县政府招待所,协同县委办公室管理信访局。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
秘书科、文书科、信息科、调研科、行政科、督查科、机要科、侨务科、法制局、保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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