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文化艺术与文物保护、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著作权管理等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文化艺术与文物保护、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著作权管理等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管理、协调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具体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建设工程等五大公共文化服务惠民工程;推进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文化领域的体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社会文化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县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协调全县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推进全县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四)管理全县文化、文物、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文化馆事业。
(五)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六)拟订全县动漫、游戏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七)指导、管理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及产业发展,组织推进全县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指导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频道频率的审核申报,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电视剧制作的审核申报,指导全县电影制片、发行和放映工作。
(八)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管理;负责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管理;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管理,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九)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负责管理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十)指导、管理全县新闻出版事业;拟订全县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出版物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负责全县新闻单位记者证申领、换发申报工作;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拟订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更多信息请登陆查字典公务员教育山东查字典公务员教育公务员考试网
【蒙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 创新与实践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