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农机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农用航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市农机管理工作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
2.研究制订全市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和农用航空等业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规划指导全市农机行业体制改革和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工程开发和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机服务市场,组织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4.农机行业的科研工作,指导科技开发,组织指导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5.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工作,组织农业机械、操作人员技术培训、安全教育、考核发证和年度审验,负责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
6.全市农业机械销售和维修网点的规划建设、年度检审和农机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7.管理发展农机化事业的各项资金,农机行业的财务会计、审计和统计及信息网络建设。
8.下属各单位的班子建设、农机系统教育培训、农机化宣传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9.农业用油等物资的计划、农业救灾用油的分配和农机供油网点管理。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更多信息请登陆查字典公务员教育山东查字典公务员教育公务员考试网
【邹城市农机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