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城区安监局职能介绍:
(一)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起草全区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工矿(以下均指非煤矿山)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制度,研究拟定工矿商贸安全生产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四)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区属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八)拟定全区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九)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十)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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