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城区文广新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化艺术与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文化艺术与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等方面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
2.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文化产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和推进全区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规划、发展和建设;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经营企业、单位文化经营资质的审批和年审工作。
3.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全区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等五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4.管理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研究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全区文物的保护、管理、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及出境、宣传等工作;指导、协调文管所建设与发展;组织指导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与传承发展工作。
5.负责全区新闻出版经营企业、单位经营资质的审批、审核和年审工作;负责全区广播影视的行政(行业)管理,指导全区广播影视宣传工作;负责监督和管理广播影视节目、卫星广播电视节目和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负责全区电影发行放映行业的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电影放映单位电影放映许可证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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