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交通运输局职能介绍:
1.主管全市公路交通运输,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建设和管理。
2.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规划、计划、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现代交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规定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订交通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指导工作;负责全市道路运输、联合运输、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客运管理工作,负责审批城市公共客运线路的设置、变动和公共客运交通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许可;负责全市经营性道路运输站、点、场的规划设置、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交通稽查、超限超载检测站点设置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负责乡镇交管所的规划设置和管理工作。
4.负责提出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有关费用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行业投融资工作。
5.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交通运输行业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
6.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的布局规划,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养护的监管工作;负责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产权。
7.负责辖区内国家铁路的协调工作和地方铁路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8.负责协调全市公路、铁路等运输行业之间的衔接和联合运输;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
9.负责全市交通建设项目和所属单位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工作;监督管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
10.贯彻实施国家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统计,发布有关信息。
11.组织协调交通运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相关涉外运输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13.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1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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