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1、秘书科
负责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单位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拟定,有关会议的筹备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文秘、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政务信息、保密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
2、老干科(同时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牌子)
负责离退休干部(含原商业局和物资局)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和管理等工作。
3、监察室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和机关政治思想、宣传教育和人事管理;负责对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负责对本行业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4、综合规划科
就全市服务业发展抓宏观、抓规划、抓协调。具体负责编制全市服务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全市服务业的行业规划、行业标准、行业规范;制订中心城区服务业市场网点建设规划;制订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负责指导服务业企业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服务业行业协会的建立和工作的开展;负责全市服务业的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工作;负责业务统计信息等工作。
5、项目推进科
负责全市服务业项目的规划、策划、包装、筛选、拟定及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重大项目跟踪、推进,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具体抓全市服务业重大项目推进的综合分析研究,督促年度重大项目计划的执行落实,做好重大项目的动态管理和目标考核及人口倍增工作;承担中心城区相关重大项目的招商、推介和跟踪服务工作,抓好项目布局集聚和环境优化方面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家、省出资的重大服务项目及市级地方财政出资项目建设中的工程招投标,工程概算、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进行稽查。
6、商贸流通科
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市生猪屠宰、检验、流通供应的管理和相关规费的征收工作,负责屠宰场的设置,核准生猪定点屠宰证、章、标志牌和屠宰技术人员的上岗培训、考核;负责酒类商品流通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放心菜、放心早餐及家电下乡工程建设;负责会展经济、餐饮、住宿业、美容美发、洗浴业、拍卖、典当、直销、租赁、社区扶老、托幼、家政、中介、医疗、文化、健身等服务业的指导与服务,积极开展中华老字号、社区商业及品牌建设工作。承办商贸、餐饮行业等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执业资格评审、审核工作。
7、市场运行科
规划指导全市性重要商品市场的建设,拟定发展社会商业,组织整顿规范流通市场秩序,市场运行的政策、规章,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等)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负责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旧机动车交易和报废汽车管理工作及流通市场秩序;负责品牌汽车经销的备案管理,核准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再生资源和报废汽车拆解企业、民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对商品流通、市场运行进行具体服务、监督和管理,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农产品生产流通计划的组织实施;电子商务的指导和规划;组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程的试点和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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