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水产局职能介绍:
(一)主管全县的渔业工作。
(二)负责全县渔业发展近期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的制定和监督执行。
(三)负责全县渔业技术的培训、指导工作
(四)负责全县水产开发的勘察设计和竣工验收工作。
(五)负责全县水产科学研究和养殖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工作。
(六)代表县政府办理养殖使用证的审批发放事宜。
(七)审批发放捕捞许可证,依法收取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及渔业资源损失赔偿费等其他渔业规费。
(八)负责《渔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九)负责渔业行政执法,依法打击涉渔违法行为,保护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十)负责养殖水体渔业环境的监测保护和养殖水域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业资源损失赔偿费的征收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水产苗种检疫和苗种生产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监测、水产品质量监测和相关技术推广工作。
(十三)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及经营利用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十四)渔业法授予的其他职责。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水产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主管全县渔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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