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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规划局职能介绍

2012-08-03 | 网络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规划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省政府有关城乡规划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起草有关城乡规划方面的地方性政策、法规、规章,经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调整、修订和报批或审批工作。

3.组织开展城市发展战略性规划研究,参与研究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城市建设近期目标和年度建设计划,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

4.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核建设项目用地具体位置,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审核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户外广告、装饰工程等各类工程设施,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与初步设计阶段前的方案设计审核。批准县规划区内的临时建设,负责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和规划验收工作。

5.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监察工作。办理涉及城乡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6.负责城乡勘察管理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城乡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工作。

7.负责城乡规划档案的收集、保存、查询等管理工作。

8.指导镇、村编制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负责组织镇、村规划的论证、审查、审批。核发一书两证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负责批后管理。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规划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综合股:局机关上传下达、综合协调。

规划股:规划编制、规划审批。

技术审查股:负责全县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审查、审核、审批工作(规划方案、建筑方案、施工图),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规划管理股:依法对经规划批准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批后管理,确保工程建设按规划、程序依法进行,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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