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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城乡建设局职能介绍

2012-08-09 | 网络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城乡建设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城乡建设的行业管理;研究提出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县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建立全县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三)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按规定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全县房地产开发的制度并监督执行。

(四)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五)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承担指导、管理城市防洪、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和城市建设档案等工作;承担全县风景名胜区的有关工作;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宣传贯彻执行《城市绿化条例》以及省市有关城市绿化的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负责组织园林绿化检查,指导单位庭院绿化及城区居住区绿化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的行政执法工作,审批城市伐移树木、临时占用绿地事项;负责县城公共园林绿地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园林植物新品种的引种驯化等科研工作和全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七)承担规范城市房屋拆迁市场秩序的责任。组织拟订房屋征收、拆迁、拆除工程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和推进城镇化工作。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拟订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十一)负责全县建材行业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建材工业布局;规范整顿建材市场。

(十二)负责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

(十三)开展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工作。

(十五)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挂财务股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新闻宣传、信访、应急管理、机关资产、车辆及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组织办理县政府督办事项;制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按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指导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负责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行业劳动工资、社会养老、保障医疗;负责局系统内人武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政策法规股

组织起草有关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研究分析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相应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质量监督检查股

监督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职责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负责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质量检测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管理;受理并及时处理工程质量投诉;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优质工程的核验评审。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拟订房地产地方性规章、办法和制度;拟订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指导推进全县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全县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邹平县城市房屋拆除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负责本县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拟订年度拆迁计划,发放《拆迁许可证》;规范拆迁程序;负责监管拆迁补偿资金的依法合理使用;指导房屋拆除公司日常业务、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查处违法拆迁;监督管理拆迁评估机构,规范拆迁估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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