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旅游局职能介绍: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全县实际,研究起草地方性旅游政策、制度、规章和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组织实施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要旅游产品和旅游纪念品的开发设计;指导重点旅游景区(点)的规划、开发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开发利用旅游资源。
依法对全县的旅游资源进行保护,对全县景区(点)内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进行建设、维护、管理。
研究和制定旅游景区(点)的管理制度,负责对全县旅游景区(点)内的游览秩序和治安状况、服务质量、设施、设备、安全、卫生、环境和门票等进行管理。
根据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编制全县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对风景区内建设项目提出初选意见,对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县旅游发展进行综合平衡和宏观调控。
研究和推进全县旅游行业的结构调整、企业改革,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各类旅游企业的设立审批工作。
按照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旅游法规、条例和行业标准,对旅游市场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研究制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参与开展无棣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实施旅游节庆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旅游行业的统计工作。
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负责对全县旅游宾馆、饭店、农家乐星级评定、初审。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制订和执行各类旅游人才培训规划和专业技术岗位标准,不断提高旅游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旅游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旅游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访、督办、接待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安排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全县旅游业规章政策的制订和监督实施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党支部、思想政治教育及纪检、监督工作;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经费的预算、申报、使用、审核;负责全县旅游产业(包括旅游社、宾馆、景点及相关行业)统计工作;编制相关统计及分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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