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环境保护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我县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制定、监督和实施国家、省、市、县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全县环境保护功能区划。
(二)组织执行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三)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负责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向县政府提出建设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审批建议;监督管理县级自然保护区。
(四)协调解决各乡镇、各部门以及跨乡镇、跨流域的比较突出的环境问题;调查处理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邻县和县内各乡镇间的环境污染纠纷;负责县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核城市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定期公布重点流域环境质量状况;参与编制全县可持续发展纲要和规划。
(六)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国家及省、市的规定,审核、审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负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等工作;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七)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创新、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县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指导清洁生产。
(八)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九)开展环境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协调我县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活动;管理和组织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国内履约活动,统一对外联系;管理全县环境保护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受县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负责全县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县内核设施安全实行监督管理;对全县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办综合性会议组织、文秘、保卫、保密、档案、信息、督查、督办以及车辆使用等行政事务性工作;负责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环境保护信息管理。
管理科
贯彻实施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政策;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拟定和组织实施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政策,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审批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协助办理省、市环境保护局对本县重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负责拟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总量审批分配、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的监督实施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及减排计划。
污控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的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以及落实办法;组织全县水、大气、噪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划分工作,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废物进口许可审查、有毒化学品及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制度;监督实施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大气污染物控制区污染防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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