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陵县农业局职能介绍: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调查研究,总结交流经验,及时向县委、政府反馈全县农业生产开发信息,提出建设性意见。
2、拟定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及措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合理布局及调整;贯彻落实调整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政策、农村信贷政策、农村税收与财政补贴政策;参与综合运用经济调节手段调控市场,改善农产品的加工和流通;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指导全县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农村能源、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及农业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起草有关农村经济及主管产业的草案建议。
3、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农业和农村经营制度和政策,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和农村承包合同管理;调节和协调指导农村各种经济中的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的流转及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4、参与拟定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经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业生产资料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需求规划;负责和管理全县农业引进项目、资金的督促、指导实施;了解经济信息,承担农村信息统计,指导全县产业信息系统建设。
5、贯彻执行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全县农业、农垦业重大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和行业的科研成果的应用、推广;指导和协调全县农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业科研、宣传、教育和农民职业教育技能开发工作。
6、严格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的监督工作;依法实施对农业产品(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农业植物保护及植物检疫工作,发布病虫害情报及组织指导防治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
7、: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协助县政府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水产养殖业及产业化发展规划、计划,并指导全县水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基地建设。负责全县淡水养殖指导,渔业经济调查及统计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农业厅、市农业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山东省德州市陵县农业局内设机构:
陵县农业局下设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信息股、政策法规股、科教科、种子管理站、植物检疫站、药检所、土肥站、农技站、棉技站、植保站、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14个科室;经管局、水产局2个二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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