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乐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
(三)负责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五)负责药品、医疗机构制剂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药品、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参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六)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负责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初审工作。
(七)负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
(八)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中药材专业市场;依法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发布相关的安全信息。
(九)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化妆品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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