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乐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等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并负责指导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全市城镇规划工作的政策、规定,指导、协调全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二、组织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的地方标准;依据法规授权组织制订本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三、负责全市建设市场规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管理规定并监督指导;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年度重点工程项目计划,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四、指导全市城市和村镇建设;指导城镇供水节水、燃气、热力、指导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防汛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工作;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推进村镇建设的发展。
五、综合管理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六、指导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负责装饰装修业(包括室内、窒外装饰装修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境外企业进乐承包工程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境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工作。
七、负责建设行业科技工作,制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技术创新工作。
八、管理全市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利用外资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
九、负责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乐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车辆的使用管理。
政工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工作和职称管理工作;负责督办、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重要会议组织工作,研究拟定建设局教育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指导本局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财务科
组织编制全市建设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计划草案;负责行业统计工作;负责政府建设资金的管理事项;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系统内财务审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承办全市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的有关协调工作。
乡建科
研究拟订全市村镇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协助乡镇编制全市村镇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全市重点小城镇的总体规划草案;指导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负责村镇建筑工匠管理。
城建科
依据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行为进行监察。
安全科
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定期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预案情况进行抽查;到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同时检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情况;检查救援设备、器材准备情况,与工程项目特点结合的情况,救援时的安全通道和预演情况等。
建管科
负责全市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指导规范建筑市场;负责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负责建筑施工队伍、建筑装饰装修队伍的资质管理、等级审定及人员的培训工作。
劳保站
负责建筑工程劳保费收缴、拨付的管理工作。
墙体材料革新与节能办公室
负责全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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