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乐陵市教育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
二、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筹措教育经费,规划实施教育基建投资和教学设备投资;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及使用情况。
三、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指导与评估全市中等和初等教育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的教育改革,指导监督全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组织开展基础教育的督导评估工作。
四、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法制和国防教育工作。
五、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统筹规划全区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工作,严格执行教职工编制标准,做好教师的职称评定、聘用工作。
六、做好高中、职中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编制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学校的学籍、学历管理及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七、规划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积极推广科研成果,为教育科研搞好服务,统筹管理、协调、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学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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