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乐陵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2. 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研究拟定提高全市质量总体水平的发展战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市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负责全市质量认证工作。
3.综合管理全市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检查;组织协调依法查处违反质量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协调全市有关专项打假活动;负责全市生产许可证(准产证)的管理工作。
4.负责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宣传、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指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各级各类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负责企业标准备案;负责管理全市的物品编码、商品条码和组织机构代码工作。
5.负责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
6.负责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依法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7.组织制定乐陵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体系的建设和改革;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负责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教育、科研、科技成果申报和信息、外事交流工作;指导挂靠的学会、协会工作。
8.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财务经费、审计监督及资产设施管理;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9.完成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乐陵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山东省乐陵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质量科、监督与法制科、标准化科、计量科、特监科、监察室、机关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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