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
(二)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和行政性文件,研究拟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办法。
(三)制定工矿(以下均指非煤矿山)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程和制度。
(四)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六)负责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
(七)依法组织、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对投诉、举报案件进行查处;
(八)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九)负责综合监督管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监督管理区属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三)拟订全区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研成果鉴定和技术信息推广工作。
(十四)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根据上述职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牌子)
负责局机关文电、信息、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内各类会议的组织安排,编写会议记录、纪要;负责草拟年、月、周工作计划及其总结,及时汇总、上报工作情况;负责文件、信函、报刊的收发、传阅、征订和印鉴、文档、案卷管理和上报、备案等工作;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主要文件、报告的起草,机关各项制度的拟定、实施和考核工作;承担督促、检查局长办公会决定和局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督查机关及有关部门、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规章及宣传报道等各项工作情况;负责机关党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后勤接待工作及劳动纪律检查和考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经费、固定资产和物资、器材的管理工作,全局工作人员福利、办公用品以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办公区卫生、办公用车的调配及车辆的维修保管工作;负责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区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总体预案,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综合管理;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信息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工作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训练、演习;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重大危险源建档及档案管理工作,分析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并预测重大事故风险,及时提出预警信息。
(二)综合监管科
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监察工作及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并负责安全事故、隐患的报告、评估、监控和整改工作;组织事故调查和审批结案工作,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许可及综合监管工作,做好日常监督检查,节假日检查,季节性检查等其它有关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审查、转报发放;负责区属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按照职责分工,拟订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执法规程和标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安全培训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信息与培训科
负责监控指导企业安全技术设施装备的市场准入和投入;组织安全生产的科研成果鉴定和技术信息推广,劳保用品生产、经营、购买和维护、保管、使用的管理工作;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安全评价机构对有关中介机构的安全条件和装备设施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方面的资格认证工作;组织指导、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和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发布工作,宣传信息与普法教育工作;研究拟定全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标准;负责全区安监系统安监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的进程;负责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证件、文书管理等工作;负责承办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负责有关执法数据的统计上报;负责对各监察员所查案件的审查把关,必要时进行调查核实;对案卷质量进行监督,对各监察员案卷质量进行考核;拟订全区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起草全区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程和工矿商贸安全生产标准;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承担相关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准入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相关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工作;参与相关行业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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