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德城区委区直机关工委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的批示、工作部署,督促检查机关党组织的实施。
(二)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发展、管理、教育工作,做好对机关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
(三)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四)负责区直机关党组织的建立、撤销、人员组成及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务任免。
(五)对区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宏观指导,负责审批区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党总支、支部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处理有关党籍问题。
(六)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区委反映区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
(七)领导区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按照职权范围,审理区直机关党员干部党纪处分和审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八)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九)负责区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工作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工作。对区直机关基层工会、团委、妇委会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十)承担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共山东省德城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内设机构:
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调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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