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档案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档案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市实际,拟定档案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对全市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市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县市区的档案工作。
(二)集中统一管理全市的重要档案资料,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市委、市政府及市直党政部门、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和我市重要历史档案资料、革命历史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三)组织、指导全市档案理论、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和档案保护工作,运用现代科学技术解决档案的保护、复制、缩微存贮和检索等问题,推进档案资料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做好档案的编研出版和发行工作,为社会提供利用。
(四)负责全市档案执法监督和档案宣传工作,制定全市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专业培训;在有关部门指导下,负责全市档案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五)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档案资料对外交流及档案外事活动。
山东省泰安市档案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局(馆)综合协调工作,协助局(馆)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编发档案工作信息;负责文秘、档案、保卫、接待、会务、财务及后勤等工作;负责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档案管理科:
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保管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本馆档案、资料的整理、鉴定、销毁工作;负责编制档案资料的各种检索工具;负责管理库房和库房内各种仪器设备;负责档案统计工作。
(三)业务指导科:
负责拟定全市档案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检查监督市直及省以上驻泰单位的档案法律、法规、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协调处理档案业务中的有关问题,对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县市区档案馆和农村档案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负责重点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检查验收工作。
(四)编研科
根据馆藏和工作需要,汇编档案史料,编写档案参考资料;负责本馆档案、史料的公布、出版;编辑《泰安档案》、《泰安大事记》;参与有关史志的编修工作。
(五)科技教育科
负责制定全市档案科研规划,研究并推广科研项目,负责档案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档案干部、职工教育和专业培训;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负责中级以上档案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和初级人员的评审工作;承担市档案学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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