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山东公务员 >考试信息 >职能介绍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工商分局职能介绍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工商分局职能介绍

2012-11-06 | 网络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工商分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组织管理全区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的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查处违反企业注册管理法规的行为。

(三)依法对全区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监督管理租赁柜台经营活动、商品展销会和粮食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打击传销、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五)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依法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查处违法合同案件,打击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调解合同纠纷;依法组织管理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活动。

(八)依法对广告和广告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户外广告进行登记管理;组织查处违法广告。

(九)负责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假冒商标案件、商标非法代理案件及其他商标违法案件,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推荐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管理辖区内特殊标志;监督和指导商标代理、商标评估以及商标民间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经营行为。

(十一)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区系统的人事工作;管理本区系统的财务经费、国有资产、装备和基建等工作;负责本区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二)承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工商分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地理常识——我国气象、气候和动植物旅游资源(一)

湖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孩子优先”应成全民理念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导:对报名年龄有什么要求

公务员考试经验交流:东莞考生的经验分享

国家公务员考试: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2017海南省已报名求职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格公示

四川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严防拿福利房充当保障房

为政篇

2017省考行测数量关系中你不知道的巧解秘笈

公务员好考吗,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该怎么复习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