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民孔先生在乐天玛特四道口店购买了一套标价为99元的睡衣,结账却被收取139元。他要求赔偿,对方说爱到哪儿告就到哪儿告。涉事超市回应北京晨报记者说:这是误会,是睡衣区销售员未及时更换标价牌导致的。12月1日晚间,乐天玛特向孔先生道歉,并同意赔偿。(12月4日中国青年网)
一件睡衣,在货架明码标价标签上,写着的是99元,而顾客结的时候却变成了139元。相差40元钱。对于这种情况,超市方面说是误会,是因为销售员没有及时更换明码标价标签。那么,这种说法是真的吗?《北京晨报》记者的调查显示:低标价高收款已经成为超市潜规则。
北京的这位消费者为何发现了这种情况?这是因为,他购买的商品不多,只购买了一件睡衣,在交钱的时候,发现结算单据与明码标价有出入。假如说,消费者不是单纯购买了一件睡衣,而是购买了众多商品,在密密麻麻的结算单据上,还能不能发现睡衣价格高了?假如说,睡衣的价格不是高出了40元,而是高出了几块钱,他还会不会如此较真?
我想,如果属于任何一种情况,低标价高收款就未必能够被发现。
我们在超市消费的时候,一般情况而言,都会一次性采购很多商品,在结算的时候,早就忘记了商品明码标价标签上的价格了。这种时候,对于低标价高收款的行为是很难发现的。因为购买的商品众多,也不记得哪一件商品明码标价的究竟是多少钱了。这才是商家敢于和我们玩价格魔术的原因所在。
而且,超市在低标价高收款的时候,也会保护自己,具体来说,虽然收款的时候价格与明码标价标签不相符,但是幅度不是太大。比如说,标示的价格是8.5元,而结算的时候是9.5元。比如说,明码标价的是10.2元,而结算的是10.5元。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就很难发现细微的变化。即使发现多收取了1元钱和3毛钱,也会因为损失不大,不愿意较真。这就给超市实施低标价高收款留下了空子和漏洞。
实施明码标价是对消费者权益的维护。问题是,超市为何能钻了明码标价的空子?这说明在实施明码标价的时候,监管部门没有做到严格查处,审核的明码标价是一回事,而收费的时候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倒是给物价监管部门提了个醒,监管物价不能只看明码标价标签还要看看实际收款票据。而对于消费者来说,也需要有较真的精神,在超市购买商品的时候,不妨对商品价格做个记录,与结账单据对照一下,发现问题就要勇敢的双倍索赔。
更值得追问的是,超市商品价格虚高的问题。就像这件睡衣一样,为何能出现99元到139元的差距?这样的明码标价还是货真价实吗?超市低标价高收款,打肿了明码标价的脸。
面对如此价格魔术,物价监管部门不能再搬个板凳看表演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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