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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务员考试概念常识

2012-11-14 | 网络
1.什么是公务员?公务员的范围是什么?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下列七类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都属于公务员: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各级行政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

2.公务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公务员享有哪些权利?

(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4)参加培训;

(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6)提出申诉和控告;

(7)申请辞职;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4.公务员应履行哪些义务?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5.我国公务员的职位类别是如何划分的?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公务员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6.我国公务员包括哪些职务类型和职务序列?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公务员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7.什么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如何管理?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是指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使用事业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列入参照管理范围的工作人员,要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的规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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