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科目笔试
1、考试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报考者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待定。
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笔试在北京举行,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分数线确定及查询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数和考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考生可于2016年1月中旬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成绩。
4、打印成绩单
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成绩通知单,作为本人参加各单位面试及调剂的凭证。
对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面试工作时间待定。
一般职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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