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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法官助理、聘任制书记员岗位,并已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请于 2006 年 2 月 25 日下午 3 时前 ,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二张一寸免冠照片及 100 元面试费到省法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 27 号)领取面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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