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黑龙江公务员 >考试信息 >信息汇总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报考省法院机关的考生领取面试准考证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报考省法院机关的考生领取面试准考证

2006-02-23 | 网络

报考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法官助理、聘任制书记员岗位,并已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请于 2006 年 2 月 25 日下午 3 时前 ,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二张一寸免冠照片及 100 元面试费到省法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 27 号)领取面试准考证。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报考省法院机关的考生领取面试准考证】相关文章:

申论范文:执家庭幸福之笔 绘中国梦想蓝图

国家公务员考试:应届毕业生界定标准

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

中共江西省委统战部关于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面试的通知

2017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公益性岗位拟录公示

【理论观察】“减负令”只是“看起来很美”

乡镇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模拟题二

热点评论:公务员为何成求职首选

专科可以考公务员吗,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专科报名职位

四川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高度关注涨幅新低后的物价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