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的前身是海南合作总社,1951年4月24日经海南行政区公署批准成立,1954年更名为广东省合作总社海南行政区办事处,1958年至70年代中期与国营商业两合两分,1975年7月从海南行政区商业局划出后成立海南行政区供销合作社,1983年改名为海南行政区供销合作联社。1988年4月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5月7日中共海南省工作委员会批准组建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7月25日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发文通知正式成立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
省供销合作联社现有直属企业10个,中专学校1年、培训中心1个。全省共有19个市县供销合作联社,287个基层供销合作社,独立核算单位412个,门店5000余间(30多万平方米),仓库900余间(22万多平方米),在册职工2.5万余人,固定资产20多亿元,年商品购销总额30多亿元,社会贡献总额7000多万元。
50年来,在各级党政的重视和支持下,海南供销合作社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扎根农村,艰苦创业,积极做好农业生资料、生活用品的组织供应和废旧物资回、农产品的收购推销,努力开拓其他领域的经营业务,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是发展海南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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