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前资格复审时,考生须向招录单位提供哪些材料?
面试前,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学校出具准予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原件。
在职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从服务于海南省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和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中招录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的考生,应按类别分别向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团省委宣传部提供所在服务市县相关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等证明材料。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团省委宣传部应及时将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报给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2、面试评分过程中涉及形象分值吗?面试着装与礼仪方面应该注意哪些?
公务员考试面试测评的八大要素中涉及举止仪表。即考生外在的穿着打扮和言行举止表现:(1)穿着打扮是否得体;(2)言行举止是否符合一般的礼节;(3)是否有多余的动作。
3、准备面试前,并不清楚自己职位的面试形式,该如何准备?
两种面试的形式区别很大,在考察的能力特点方面也相差很多,建议您在进行学习和实战模拟的时候都要进行练习一下,虽然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职位还不是很多,但是因为这种考试类型对考生的要求更高,所以多进行练习的话肯定是有益无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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