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贵阳市委组织部了解到,贵阳市日前正式出台了《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的实施意见》,规定新录用到贵阳市、区(市、县)直机关(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基层工作经历不满2年的科级以下公务员,都必须安排到基层生产一线工作岗位锻炼半年或1年,锻炼期间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公务员基层工作经历以及晋升使用的重要依据。
该《意见》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由派出机关(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下派计划,落实具体单位。也可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申报,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原则上安排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基层生产一线工作岗位锻炼。基层锻炼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定级,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基层工作经历以及晋升使用的重要依据;未按规定到基层锻炼或锻炼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转正定级,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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