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全区少数民族和宗教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建议。
(二)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相合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利,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三)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少数民族工作;协助拟定我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规划的政策和措施,督促检查规划实施情况。
(四)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工作,承办相应事宜。
(五)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
(六)指导辖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活动场所加强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七)负责组织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
(八)组织协调辖区内的民族、宗教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依法审核审批宗教方面的有关事项,指导各街道办事处民族宗教工作。
(十)推动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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