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卫生局职能介绍:
1、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市卫生工作的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
2、研究提出全市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编制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组织卫生规划和医疗卫生行业服务要素准入制度的实施。
3、研究提出全市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4、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订全市对人群健康危害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负责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监测防治。
5、制订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和业务管理办法,实行医疗卫生全行业管理,组织指导医疗机构改革,实施医疗机构和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许可制度;拟订全市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医疗机构内部药事工作和新药临床研究基地的监督管理,管理卫生行业计量认证。
6、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7、组织医药卫生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负责规划管理医药学科技术优先领域和重点学科建设。负责医学教育,进行医学教育质量监督检查。管理直属单位。
8、监督管理全市传染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依照国家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保健用品等与健康相关产品管理规范,负责认证工作。
9、制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执行国家卫生机构编制标准,组织实施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工资福利和卫生行业人才交流工作。
10、负责管理政府和民间渠道开展医疗卫生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
11、贯彻党的中医政策,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制定全市中医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中医医疗、教学、科研工作,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创新与开发。
12、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3、负责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市级部门有关干部和高级科技人员的医疗工作。
14、组织调度全市的卫生技术力量,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疫情、病情、灾情、突发事件,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陕西省宝鸡市卫生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工作职责:政务管理、秘书综合、事务督办、机关资产、文书档案、普法宣传、机要保密、综合治理、行政复议、两案办理、后勤服务、卫生扶贫。
人事教育科
党的建设、精神文明、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职称晋升、目标管理、医学教育、离退管理。
规划财务科
卫生规划、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资金管理、价格管理、资金审计、资产管理、机关报帐。
卫生应急办公室
预案制定、突发事件组织协调、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卫生应急、发布信息
医政和医疗服务监管科
医疗管理、血液管理、中医管理、医学科研、护理管理、医护注册、纠纷调处、卫生支农。
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科
初级保健、妇幼卫生、社区卫生。
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监督科
疾病预防、疾病控制、地方病防治、疫情监测、卫生监督、卫生执法、计划免疫、卫生许可、健康促进。
农村卫生科
农村卫生、合作医疗。
爱国卫生科
爱卫宣传、爱卫执法、城乡卫生、两管五改、除害灭病、卫生健康普及、卫生城市(县城、单位)创建。
监察室
党风廉政、行政监察、行风建设、信访举报、案件查处。
中医药管理局
干部保健处
干部保健、健康指导、医疗巡诊、保障服务、干部病房管理。
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卫生统计、信息发布、网络建设、网站建设、世行贷款、外国贷款、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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