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民政局职能介绍:
(一)拟定全县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代拟民政地方性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编制本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指导、监督全县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性社团登记、年检和社团基金会的监管工作,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指导、监督全县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年检,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负责全县军、烈属优待、抚恤补助、革命烈士审批、褒扬及伤残等级审批工作。
(五)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办县双拥办公室工作。
(六)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安置、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军地两用人才培训。
(七)负责全县救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上报及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物款并监督使用,组织实施减灾计划,开展减灾合作与交流活动。
(八)负责建立、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导全县社会救济工作。
(九)协助指导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开展村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活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十)拟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县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制定本县婚姻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二)负责全县儿童收养工作,做好收养的审查和办证。
(十三)负责全县殡葬改革工作,移风易俗,推进文明丧葬。
(十四)拟定全县行政区域规划和城镇发展规划,负责乡(镇)、村组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限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组织调处县际和县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辑审定工作。
(十五)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审定和扶持福利企业,负责全县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救济和权益保障工作,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负责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十六)负责全县流浪少年儿童保护收养工作。
(十七)负责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民政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职能: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的起草、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保卫和接待工作。
(二)财务室:
职能:拟定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民政事业费使用;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日常管理;管理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国有资产和基建工作;负责全县民政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劳资管理工作。
职能:拟定全县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规划、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依法查处其违法违纪行为和非法组织;拟定全县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福利机构管理规范以及扶持保护的政策规定,并监督指导实施,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拟定全县行政区域和城镇发展规划,负责本县行政区域界限变更审批和镇、村设立、撤销、命名、界线变更、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拟定县镇行政区域管理办法,负责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承办县直管理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年检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开展村务政务公开活动,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县社区建设工作,制定社区管理与发展的政策措施;办理全县儿童收养工作;组织调处县际和县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并对本县镇级区域边界争议进行裁决,协助有关部门调处边界线两侧自然资源纠纷;组织、协调和指导县、乡镇周期性界线联检;管理维护界桩、界桩方位物等界线标志物;对跨界生产、建设行为进行备案;负责县、乡镇行政区域调整、变更后界线的勘定、审核;协调行政区划图、界线详图集编制出版;制定完善边界管理的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广泛宣传、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全县民族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依法管理和指导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各项工作;接待处理业务信访,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教职人员等矛盾问题;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审查、办理宗教场所开放,宗教教职人员资格考核取证工作;指导并检查宗教场所建立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及时掌握民族宗教动态,与有关部门协作查处并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工作;争取民族发展项目并检查实施落实,推动民族经济事业发展,依法管理清真食品的生产、经营和安全;做好朝觐及民族成份更改等事务工作。
(四)社救股:
职能:负责全县救灾救济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核查灾情、慰问灾民,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负责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和临时救济等社会救助工作,及其调研和有关政策的制定及督促落实;负责医疗救助资金、五保供养资金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负责全县救灾通讯网络建设及信息报告、灾情公布等工作。
(五)低保股:
职能: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承办全县城乡低保资金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按期汇总统计上报全县低保工作各类数据;指导全县各乡镇低保工作。
(六)综合股:
职能:执行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的实施细则;拟定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评审、褒扬执行办法,并指导组织实施;承办评定、调整伤残等级上报;负责城镇退伍义务兵、转业(复员)士官、复员干部以及伤病残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移交地方政府接受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伤病残、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受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参与征兵和控制城镇青年入伍的《优待安置证》的发放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组织实施全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宣传和慰问活动;负责单位部门与驻军单位的联系,推进军民共建活动,收集双拥工作情况,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协调解决军地矛盾和纠纷;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婚姻登记处:
职能:承办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制定婚姻服务机构管理规章制度,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八)殡葬管理所:
职能:负责殡葬改革工作,移风易俗,推进文明丧葬;
(九)机关党组:
职能: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负责局机关党的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局机关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开展党性党风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理想和革命传统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指导局机关工、青、妇组织开展工作。
(十)纪检组:
职能:监督检查单位及所属系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对单位党组及其成员、行政领导和其他党员、干部实行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监督;协助单位党组、行政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监督检查单位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督促、协调单位党政领导研究制定本单位和本系统预防和治理腐败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受理对纪检、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纪检、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和政纪的案件;指导单位和所属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
更多信息请登陆查字典公务员教育陕西查字典公务员教育公务员考试网
【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民政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 2017云南丽江市社会保险局公益岗位招聘放弃应聘资格及递补公告
★ 行政机关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