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卫生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白河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白河县区域卫生规划,编制全白河县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组织实施卫生规划和医疗卫生行业服务要素准入制度,协调卫生资源的配置。
(三)研究制定全白河县农村卫生、妇女卫生工作规划,指导制定初级卫生保健规划,依法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四)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全白河县对人群健康危害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负责传染病、地方病和其它常见病、多发病的监测防治。
(五)组织高度全白河县的卫生技术力量,协助白河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疫情、病情、灾情、突发事件,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
(六)依法对全白河县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业务实行全行业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医疗机构改革,实施医疗机构和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许可、准入制度。负责全白河县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医学教育科研工作;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负责医学教育、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八)监督管理全白河县传染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依照国家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保健用品等与健康有关产品的管理规范,负责认证工作。
(九)制定全白河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执行国家、省卫生机构编制标准;组织实施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职称评定的初评和申报、工资福利和卫生行业人才交流工作。
(十)贯彻党的中医政策,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制定全白河县中医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白河县中医医疗、教学、科研工作,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创新与开发。
(十一)负责全白河县个体诊所、联合体开业诊所、农村医疗站的考核、发证和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白河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白河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医药学会、协会、专业防治机构等学术团体、机构的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政府和民间渠道开展医疗卫生对外交流与合作活动,组织协调全白河县医疗卫生对外交流与合作活动,组织协调全白河县医疗卫生器械基础设施建设和外援项目的落实,负责卫生援外工作。
(十四)负责卫生法制建设、监督执法和卫生行政复议工作。
(十五)负责全系统组织宣传、人事、工资福利、职称晋升、考评考核、奖惩任免、离退休管理、计划生育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六)承办白河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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