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纪委职能介绍: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二、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的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
三、负责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四、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省、市、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执行情况。
五、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七、负责对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县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政府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提出修改、补充意见或建议,变更或撤销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所作的不适当的决定或规定。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纪委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1、办公室
协助领导组织管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室工作关系,制订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综合、分析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工作计划、报告和有关文件;负责县纪委常委会、全委会及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督促检查县委、县纪委领导批办件、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承办文电运转、机要通信、文书档案、信息编发、保密、案件管理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负责本机关干部人事、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2、纪检监察室
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案件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配合省、市在泾案件调查的配合工作;负责调查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调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由政府任命的工作人员违反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重要或复杂案件;配合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调查核实需要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查办的其他案件;协调指导乡镇、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的案件调查工作,督办重点案件的查处,掌握全县纪检监察案件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同执法(司法)、监督部门的联系,及时筛选、收集、摸排和主动掌握案件线索,及时提出初查意见;负责每月纪检监察案件统计上报分析等工作。
3、案件审理室
依法依纪履行纪检、监察案件审理职能;按照审理二十四字方针,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察局立查案件,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移送案件,协助审理基层纪委立案案件;负责对党员和公务员申诉案件的复审工作;承担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受理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行政处分的工作;为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选择典型案件例;督促检查党政纪处分执行情况;做好党政纪案件的案卷归档工作。
4、信访室
负责核查了解反映纪检监察对象的来信来访,受理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群众举报、控告和申诉;提供信访信息,筛选案件线索;负责有关信访案件的初核工作;负责上级要结果和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的承办、转办、督办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基层信访网络建设工作,做好信息反映、信访举报分析和定期统计工作;制定有关信访工作的规章制度;对本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提供群众反映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廉政情况。
5、执法监察室
监督检查政府部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令的情况;综合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执法工作情况,组织或参与开展全县性的专项执法监察活动;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法规的执行情况,参加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整治工程建设市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国债资金、专项资金、扶贫资金、社保资金、赈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参与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土地出让等工作。
6、宣传教育室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职能;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政纪的宣传教育;负责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培养树立廉政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负责纪检、监察宣传报道,党纪条规教育,内部刊物编写及报刊征订工作;组织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调研工作;参与有关党纪、政纪条规的理论研讨工作;负责宣传教育方面材料的草拟、报送工作;负责电化教育及其材料的管理工作。
7、干部室
负责全县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考察了解下级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并提出调整任免意见;负责本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负责本机关干部职工的考察、任免、调配、奖惩、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办理本机关干部的退休、辞职、辞退手续和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了解掌握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干部配备情况,对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搞好干部统计工作;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情况,配合有关室搞好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8、党风廉政建设室
负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推广党风廉政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负责全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监督检查,会同县委组织部抓好全县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专项清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务人员外出考察学习的审批备案工作,领导干部婚丧嫁娶宴请事宜的审批备案工作;做好廉政档案的整理、规范工作;协助县委廉政办做好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的组织实施与综合协调。
9、纠风室(县政府纠风办)
负责全县纠风工作的安排部署,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参与各项专项检查工作;综合分析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纠风工作的情况和问题,定期向县纠风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调查研究全县纠风工作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和解决的建议和对策;总结推广全县纠风工作的先进经验,查处纠风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负责纠正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负责减轻农民负担、企业负担、治理公路三乱、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严禁发放使用代金券(卡)等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负责强化资金监管、政府采购、行风评议等源头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
10、警示训诫室(县委纲要办)
负责全县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协调、调查研究、制度建设、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县贯彻《实施纲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数据统计、汇总、分析和网络录入工作;负责拟实施警示训诫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11、案件管理室
负责全县党政纪案件的管理工作,及时全面地了解掌握办案工作的静态和动态情况,定期进行统计、综合、分析、上报,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案件查处工作信息;协助领导研究制定办案计划,确定办案重点,协调指导办案工作,对重要案件的查处工作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开展调查研究,对办案形势进行综合分析,总结办案经验,研究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为领导指导办案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对党政纪案件处理结果的落实到位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2、优化办
泾阳县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县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部署和协调优化发展环境各项整治活动;定期深入项目(企业)了解行政执法部门执纪执法情况;遏制针对企业的三乱行为;对破坏投资环境的人和事进行严肃查处,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定期召开优化投资环境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分析问题,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对县委、县政府优化投资环境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重要事项和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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