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咸阳市武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人事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规、政策,研究制定适合全县情况的人事管理办法和劳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适应全县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
2.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国家机关、事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工资分配的政策,编制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工资总额计划和增人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五大毕业生和国家计划内自费生以及按有关政策规定录用人员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事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统计、国家公务员统计工作;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险法规,制定适合本县的有关行政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代表县政府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和监察职权,制定劳动和保险的监督检查规范。
3.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各项管理的政策法规,依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依法对全县国家公务员实施综合管理;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4.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的规划、培训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人才治县、治国方略,负责对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农村优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研究制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人员中执业资格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审验、核发工作。
5.负责全县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贯彻执行人才流动的政策法规,发展和规范人才市场;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负责普通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承办县级政府部门、检法两院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承办县上特殊需要人员的招考、选调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安置工作。
6.贯彻实施国家制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制度和离退休的政策法规,制定全县的实施意见;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地区津贴制度、艰苦岗位津贴制度,研究制定全县实施办法;负责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协调指导二次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待遇、伤亡定性、因病丧失工作能力的鉴定工作。
7.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做好分配到我县的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及自主择业干部的管理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的各项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全县管理办法和引进国外智力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引智项目的执行质量、经费使用情况;推广引进国外智力项目成果。
9.负责对政府系统和政府部门的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负责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志的编纂和全县人事和劳动保障工作的宣传及信息工作。
10.负责执行国家奖励表彰制度,研究制定全县实施办法;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及奖励表彰的人员。
11.综合管理全县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
12.承办县政府管理的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有关事宜。
13.拟定促进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制定本县劳动力市场的发展规划,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执行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划;制定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境外劳务输出工作。
14.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实施意见;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制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再就业培训以及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管理;负责职工就业前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在职培训;负责各类职业培训实体发布职业技能培训招生和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广告的审批和管理;负责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和措施;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负责技工学校招生报名、体检、考试等工作。
15.执行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划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代理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拟定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仲裁规范和规则的实施办法;综合管理全县劳动争议处理,主持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聘任仲裁员,组织实施仲裁庭办案制度,依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负责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执行劳动政策、法规行为的监察;审核并发布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检查监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政策;按国家招工政策,办理县级事企业单位和驻县事企业单位用工的劳动合同鉴证手续;协同有关部门参与评定企业劳动模范;负责有关工人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
16.拟定全县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和措施;实施全县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贯彻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县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
17.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农村养老、失业、医疗和企业人员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落实情况,推动社会保险服务体系的建设。
18.承担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定期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统计数字、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标准化工作。
19.执行国家和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机关事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
20.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陕西省咸阳市武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武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责:
1、调查和掌握全县人才供求信息,办理人才求职登记,审批各单位招聘人才广告。
2、组织人才培训、人才引进和人才输出,开展国际国内人才交流;负责支农、支医、支教三支队伍建设工作。
3、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并办理相关手续。
4、负责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自费毕业生、国家计划外五大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入库、录用、聘用等手续的审查工作。
5、负责流动人员、三资企业中方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民办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关系,档案管理和档案工资的调升工作。
6、负责流动人员人事争议申诉案件的调查、调解、处理和善后工作。
7、负责承办国外智力引进项目的征集、申报和实施工作;
8、负责农村乡土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
9、承办流动人员因私出国境政审工作。
武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武功县工伤生育保险经办中心职责
1、根据省、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生育保险费;
2、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生育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3、进行工伤、生育保险的调查、统计;
4、按照规定管理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支出;
5、按照规定核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
6、为工伤、生育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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