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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辽宁(沈阳)地税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通知

2006-10-25 | 网络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2006年辽宁(沈阳)地税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在面试前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为2006年10月27日至29日,为期3天,每天工作时间从8: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在金城宾馆。

金城宾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号;

金城宾馆联系电话:024-23168888。

三、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到上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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