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辽宁公务员 >考试信息 >信息汇总 >关于对辽宁(沈阳)地税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通知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关于对辽宁(沈阳)地税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通知

2006-10-25 | 网络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2006年辽宁(沈阳)地税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在面试前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为2006年10月27日至29日,为期3天,每天工作时间从8: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在金城宾馆。

金城宾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号;

金城宾馆联系电话:024-23168888。

三、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到上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关于对辽宁(沈阳)地税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通知】相关文章:

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诚信报考说明

报考公务员是哪些人群的首选

公务员面试中不可不知的三大禁忌

经验谈:公务员考试成为我生活的新起点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什么人不能报考

行测答题技巧:“方程法”在公务员考试行测题目中的多种应用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查时间|入口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国家公务员考试: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能否报考?

2017国家公务员考试:哪些人可以报考公务员?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