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平区档案事业发展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档案工作,查处违法案件。负责对全区档案干部业务培训、考核。协调专业职称晋升工作。科学管理档案,指导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接收征集各类档案及资料,做好档案开放和利用工作,编写档案史料、整理档案编目工作。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检查统计工作。组织档案学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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