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监管支队职能介绍:
依法承担监管工作;负责看守所、拘役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戒毒所、病犯监管所、安康医院的管理、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市各区、县(市)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政治处:负责全支队的科级干部及全体民警、职工的调配、考核及工资与警衔的日常管理工作;支队队伍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与常务工作的计划、检查、协调、指导与实施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及共青团、妇女和群众工作的计划指导与实施工作。
秘书科:负责全支队的业务调研,对外宣传,统计与信息,文件管理、信访及支队机关值班的管理工作及支队日常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
法制科:负责全市监管系统执法监督、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以及留所服刑、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案件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纪检室:负责支队日常纪检案件查处、监察工作及警务督察工作的协调配合以及实施与开展全支队日常的执法、执纪宣传与教育活动工作。
监所管理科:负责市监管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日常业务与依法管理的协调、检查、指导,安全防范,留所执行、保外就医等业务的审批与管理及监管场所的等级建设工作的计划,检查协调与实施工作;负责对全市监管系统的微机信息及监控网络和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工作的计划、指导、管理与实施工作。
后勤装备科:负责支队日常财务、生产创收、办公环境、备装、福利及车辆的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第一看守所:负责市局机关各单位及检法机关所办案件犯罪嫌疑人及上级交办案件犯罪嫌疑人和全市女性犯罪嫌疑人的监管工作。
管教大队:负责本所收押的犯罪嫌疑人及留所服刑人员依法的管理教育工作。
看守大队:负责本所收押的犯罪嫌疑人、留所服刑人员的看押提审等工作。
综合技术大队:负责本所收押、监控、医疗、信息、文书资料收集管理工作。
后勤保障大队:负责本所财物、通信、车辆饮食卫生,房产及生产创收等后勤保障与行政管理工作。
第二看守所:负责在押犯罪嫌疑人及留所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医疗救治工作;负责在押犯罪嫌疑人及留所服刑人员的看押巡控等工作;负责全所综合业务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行政拘留所:负责全市被处以行政拘留人员的监管工作。
收容教育所:负责全市卖淫嫖娼人员的收容教育及性病检查与治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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