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辽宁公务员 >考试信息 >职能介绍 >辽宁省沈阳市交通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职能介绍
北京 上海 山东 江苏 浙江 安徽 吉林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天津 河北 黑龙江 山西 甘肃 湖北 湖南 河南 四川 重庆 云南 贵州 西藏 宁夏 新疆 青海 陕西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辽宁省沈阳市交通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职能介绍

2012-08-15 | 网络

辽宁省沈阳市交通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职能介绍:

(1)负责区、县(市)行政区域内旅客运输车辆、租赁车辆、货运车辆(除危货外)《道路运输证》的核发、补发、换发及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的换发,并每月向客运管理处、货运管理处报送制证综合情况。

(2)负责受理企业二维资格申请,并对其提报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勘验,并做出审核决定,并向综合管理处备案。

(3)负责辖区办理的《道路路运输证》车辆的二维卡的制发、补发及辖区内营运车辆二维卡的换发、补发,每月向综合管理处报送核发的综合情况。

(4)负责驾培企业教练场、教练车、教练员、招生点的登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核定,定期向综合管理处报送登记及培训记录核定情况。

(5)负责按照局相关部门制定的考核方案实施辖区内客运、货运、机动车维修、维护及检测企业、驾驶员培训企业、水运企业及各行业从业人员的质量信誉考核,每月向局相关处室报送考核的综合情况。

(6)负责道路运政、公路路政、水路运政、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客运、船舶安全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定期向政策法规处报送有关执法情况。

(7)负责辖区内运管费,农用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路产赔(补)偿费、驾驶员鉴定费的收缴,定期向计划财务处报送规费征收情况。

(8)负责辖区内道路运输、公路管理、水路运输、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及客货场站的安全监管,并具体落实有关行业安全整顿的方案和要求。

(9)负责辖区内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交通、出租客运及从业人员的日常监管,并向相关部门及时反映行业的发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10)负责跨省、跨市班车及包车客运车辆及危货车辆的初审及辖区内其它车辆的年审,并向相关处室报送年审的综合情况。

(11)负责落实区政府对区域内行业管理的相关要求,维护辖区内运输市场秩序;向交通局领导汇报落实区政府相关工作情况。

【辽宁省沈阳市交通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职能介绍】相关文章:

2017省考行测:巧用特值法速解利润问题

公务员面试总体情况详解

2017河北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益性岗位拟录公示(第003期)

如何轻松调整紧张的心情,短期攻克公务员考试必备法宝

2017山西长治市郊区政府购买综合执法协勤服务岗位招聘笔试公告

四川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政府采购如何学会精打细算

申论文章标题拟定的误区与应对方法

2017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公益性岗位拟录公示

过来人分享:公务员考试高分备考必读经验

2017山西公务员考试行测技巧:利用整除来解题

网友关注
网友关注视频

行测 申论 面试

考试技巧

精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