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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市住房保障中心职能介绍

2012-08-16 | 网络

辽宁省大连市住房保障中心职能介绍:

大连市住房保障中心是副局级事业单位,下设6个处室。

各处室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局内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有关决定、决议及领导批办事项的督办;负责公文处理、信息、保密和档案工作;负责会议及外事工作的组织安排;负责代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后勤和信访接待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和劳动工资管理及党务、工会、共青团工作。

(二)综合计划和信息档案处

综合协调全市住房保障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分解落实工作;督促、推进各处室计划完成情况;研究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实施细则及规划管理办法;指导、检查区、市、县住房保障工作;负责我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的计划统计报表、动态信息处理及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住房保障工作相关信息系统及信息库;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住房货币补贴相关信息档案管理工作。

(三)廉租住房处

负责廉租住房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廉租住房建设、购置、租赁、腾退和日常管理工作,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计发工作,廉租住房保障的申请、受理、审核、复核、实物配租等工作,对申请廉租住房救助的预登记家庭进行审核、公示和审批工作,协调市财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对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低收入家庭进行跟踪管理工作。

(四)经济适用住房处

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对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家庭的受理、审核、公示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工作,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计划立项、审批、跟踪管理工作,对参加单位集资项目职工住房情况的审核及资格确认工作,对租用的经济适用住房进行经租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

(五)住房改革处

负责住房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公有住房出售、公有住房租金调整、货币化分配等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化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工作;指导、检查区、市、县住房改革工作。

(六)财务处

负责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会计制度的监督执行;负责财政收支和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工作;编制经费预算、决算,进行财务运行状况的分析和预测;负责固定资产清查与核实,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负责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的编制及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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