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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公考23日起面试 考生透露姓名将被扣5分

2011-07-14 | 网络

下周六、周日,报考云南省级和部分省级直管单位公务员的考生,将接受以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的面试。7月12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发布公告称,面试成绩将现场公布,如果在面试过程中考生透露自己或父母的姓名,将被扣除5分。

今年全省公务员笔试后的调剂、确认及增补工作已于7月4日结束,目前,正进行到资格复审环节。凡报考省级暨部分省级直管单位的考生,将于7月17日在位于昆明市教场北路249号的云南省警官学院警体馆,接受资格复审。而报考法检系统考生的资格复审和面试事项由省委组织部另行通知。在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的证件。7月23日、24日,考生将在警官学院接受面试。

在面试的方式上,今年,我省公考将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其中,上午和下午参加面试的人员应分别于8时、13时之前到达候考室,现场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在整个等候面试过程中,如需暂时离开候考室的考生,也必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面试开始后,考生佩戴代码号由引导员引领到考场进行面试,如果在抽签后仍未赶到报到地点的考生,则被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后,我省将按综合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名,经体检、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办理最终录用手续。

提醒

除警官学院和司法警官院校2011年毕业生外的其他考生,在面试时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工作制服;

如果考生进入候考室后,没有把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信工具交给工作人员保管的,将视为违纪,并取消面试资格;

在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否则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为保证面试公开透明,本次面试成绩将现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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