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二)负责本市口岸的管理协调;督促口岸各查验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和规定,对出入境交通工具、货物进行监督管理,并参与做好检查、检验、检疫等有关工作。
(三)负责本市口岸物流、电子口岸规划、实施和管理。
(四)指导、推进全市口岸(含口岸作业区、特殊监管区)的申报、建设、验收和管理工作;负责国际航空线路的开辟和日常协调管理。
(五)负责推动大备考及口岸区域合作,及时协调处理我市进出口货物在备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负责发展口岸中介、国际货代、船代等口岸行业协调管理。
(六)负责全市口岸文明共建的组织实施;督促引导口岸各单位对职工进行涉外政策、纪律和安全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口岸重大涉外问题和严重违反纪律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七)协调、仲裁口岸相关部门之间的口岸事务;及时向上级反映口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矛盾,并提出解决办法。
(八)承担市口岸工作领导小组、口岸服务体系建设和龙南关检区口岸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指导县(市、区)口岸业务。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赣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秘书科(口岸服务体系办公室)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日常管理和口岸服务体系建设的日常工作,具体承担机关党务、政务、财务、人事、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电子口岸发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市口岸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业务科
负责本市口岸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负责推动大备考及口岸区域合作,承担口岸管理体制及查验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市口岸(含口岸作业区、特殊监管区等)的申报、建设、验收和管理;负责发展口岸物流和口岸中介服务机构的指导协调、行业管理,承担口岸物流通道(含铁海联运、公路及国际航空运输通道)的开辟及运行中的安全事务管理;负责全市口岸文明共建的组织实施;负责协调、仲裁相关部门之间的口岸事务;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驻深圳办事处
负责赣州、深圳两地口岸之间的交流、协作、联络和宣传推介赣州口岸;负责及时报送有关深圳口岸政策、举措或成效的信息,对我市口岸建设规划、管理体制和口岸查验制度改革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引进有实力的货代、船代等口岸中介服务机构落户赣州;负责及时协调解决赣州企业在深圳备考中出现的困难、问题或矛盾;负责做好本办在珠三角区域的招商引资;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驻龙南办事处
负责承担龙南关检区口岸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龙南关检区6县口岸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工作;负责龙南关检区海关协管员、检验检疫协检员制度的推广落实工作;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驻厦门办事处
负责赣州、厦门两地口岸之间的交流、协作、联络和宣传推介赣州口岸;负责及时报送有关深圳口岸政策、举措或成效的信息,对我市口岸建设规划、管理体制和口岸查验制度改革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引进有实力的货代、船代等口岸中介服务机构落户赣州;负责及时协调解决赣州企业在厦门备考中出现的困难、问题或矛盾;负责做好本办在闽三角区域的招商引资;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赣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职能介绍】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