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民营企业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内外联系、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机构编制、人事、机要、保密、档案、信访、计生、综治工作;负责全市民营(非公)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综合;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
(二)经济发展科
负责全市民营(非公)经济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负责国家、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的规划、申报、建设工作;组织建立健全民营(非公)经济发展考核评价机制。指导民营企业加强管理。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使用和管理市财政扶持民营(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承担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企业发展科
负责全市中小企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组织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发展考核评价机制。负责中小企业加强管理。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使用和管理市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负责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具体实施,提出省、国家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申报建议。承担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创业服务科
负责指导和推进民营(非公)经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为原创型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获取政策、技术、市场、项目、资金、人才、信息和开展电子商务活动提供服务;负责非国有企业人员培训和专业职称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推进能人创业工作。
(五)融资担保科
指导和推动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建立和健全信用体系,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前期审核、日常业务监管工作,负责省、国家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申报工作;指导和协调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开展融资工作,提出改善企业融资环境的措施建议。承担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工作指导协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合作指导科
引导手工业联社、二轻工业、城镇集体经济、合作组织、联社成员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城镇集体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成员单位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指导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和结构调整;组织社务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手工业合作联社资产,维护联社、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开展集体工业经济发展的调查研究,提出集体工业经济发展的措施和意见;为集体工业经济发展提供信息、咨询、教育、培训等服务。 机关党总支(电话:8196653)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及群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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